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

XX

這兩天茶餘飯後跟同事和朋友的話題。27歲和72歲,想來想去還是想不透會發生這樣匪夷所思的事。

27歲這般年輕,多一點正面思維,肯向外或家人求助,何須害怕沒有維生能力?何必用這麼非常手法賺錢?! 否則也不會令自身陷於這個困境!

這個XX......給這麼一點錢,就能這麼傷害其他人的尊嚴?知名富商又如何?品格這麼差勁!

我想從這天開始也不會再看有關的新聞花絮了,還是努力工作,多跟家人朋友相聚,多點正面思維,積極面對人生,共勉之!

3 則留言:

  1. 怎麼了? 27 、72,冷然想到82、28的翁帆和楊振寧~~~
    [版主回覆12/11/2010 16:23:00]翁帆和楊振寧跟這是兩碼子的事, 這是近期的香港新聞 X富商n陳學殷 這是我同事的觀點(不知是不是真心話),沒有能力養家,經濟能力差的時侯,有人送上金錢,只是給人佔點便宜,為何不接受??!! 可能我與他/她們的價值觀不一樣,說了幾句這沒有再討論下去,我還是喜觀努力工作賺錢的感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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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哦,原來如此~~~其實我覺得這種事挺複雜,另外也不知道事情的真實情況,都是些片面信息,孰是孰非很難說~~~
    [版主回覆12/13/2010 12:52:00]你說的對,不過我還是覺得女的有很多掙錢方法,不須用這,男的有錢要消費也不須用這手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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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這個女子說是港隊運動員,但是又去餐廳當知客,就算退役運動員,都可以進修成為教練,又或者去當體育老師,真是百思不得其解!
    [版主回覆12/20/2010 20:13:00]其實只跟據片面信息,真實情況真的說不準,我想跟家庭背景及身邊朋輩影響很有關係,只覺得身邊如多些有道義的朋友及家人多點的關懷及提點,也不會弄到如此田地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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